陈耀文·斯基就本篇Blog的特别说明:

      这篇东西里,催人落泪的细节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但不乏理性和科学的色彩

      我现在相对清醒地意识到,过去的岁月里,我也曾经有意无意地挥舞“道德大棒”,依照我个人的意思指责他人的行为和言论,但我也同时意识到,曾经的骄傲和错误,都不能成为我拒绝向文明进步的理由。

      我现在正在努力学习在个人情感占上风时先不急于发表个人对某件事情的看法,而是努力将这件事情多换几个角度想想,努力做到不把话说绝说尽。

      关于这篇Blog,我预计会因为其过于的冷静在一开始伤害到一些人的感情,特别是1994年克拉玛依火灾受害者家属,可能暂时接受不了文章里的很多观点。不要紧,我们慢慢来,我们先深呼吸,争取不被愤怒打倒,争取能一点点地对别人的观点和态度加以理解。我知道,我在很多受害者家属的心里有很重要的位置,很多人把我当成朋友和亲人,我也一样。正因为我们是朋友,我相信你们能理解我慎重地发出这些内容的意义和目的,毕竟,我们该在灾难里长大成熟,毕竟我们的后代需要看到我们理性科学地为社会进步而努力的坚实足迹。

      关于道德的高度,这次四川大地震之后的许许多多,给了我和我们很多人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这个社会的机会。什么是虚幻?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善?什么是草菅人命?什么是强词夺理?什么是心怀鬼胎?什么是坦坦荡荡?什么是无可奈何?……很多个为什么,很多个大面上正确实际却还谬误百般的所谓真理又在为僵尸招魂。不管怎样,人性不该被戕害,诚实不该被诛杀。但是,当下的中国似乎连这最普通的人类生活规则也已经不是我们社会的底线了。

      瞬间的感动和激情,代替不了解决问题和防微杜渐的科学方法。酣畅淋漓的诅咒和谩骂,也对我们的心智没有更好的帮助。

      所以,在追求真理和科学的道路上,无论如何,我们不该被眼泪溺毙,也不能因为道德的高地最安全,就轻言放弃自己的梦想。

      被很多人视为神圣的奥运会很快就会在北京、在中国的一些城市成为现实,善于动用声势助威呐喊的中国人,群体性活动很长时间以来已经很多,而且还会继续演绎下去。所以,我选择这个时机发表这个东西,远在美国的“班门弄斧”先生也愿意改变以往“怕事儿”的态度,也认为“赶在奥运会之前发表,让国人增加一点逃生常识和恐慌的免疫力,这是功德无量的一件事。” 

      所以,请有兴趣也能耐心读完的朋友们一读,一想……



     
      2008年4月3日 11:48:54,我收到了来自美国的一份署名“班门弄斧”的电子邮件,内容如下:
      陈耀文先生: 你好。
      今天拜读你的Blog,对克拉玛依大火的过程描述很细致,但缺乏一张平面布置图,让作为消防工程师的我无法判断逃生过程,这是你的作品的最大不足。另外,“让领导先走”是谣言,您的作品对散布不科学的逃生观念有很大的作用。我想与你合作,写一本关于逃生的科普,不知是否有兴趣?
      火场面前人人平等。您的作品的倾向性强,被全世界的有心人胡乱引用,不利于树立正确的火场逃生观念。希望我们能够从消防理论的科普入手,纠正观念,正确引导民众。
      我在美国***(尊作者嘱隐去)大学学习消防工程多年,可以从8个角度解释克拉玛依大火是一次普通的集体火灾,符合各种火灾/逃生理论,与领导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针对这个对我带有明显批评意思的邮件,我思考了好几天,尔后很克制地做了回复,希望进一步听到这位来自美国的主张“逃生有理”的逃生专家的见解。
      2008年4月7日 23:08:46,“班门弄斧”又发来如下文字:

火场行为之迷思

作者:班门弄斧 04-05-08
      读陈耀文博客文章《迟来的报道--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事故揭秘》,发现作者非常缺乏消防知识,缺乏火场逃生行为的基本常识,充满了对火场行为的假设和迷思,因而有很大的误导作用。作为消防工程师,笔者有必要挑出来探讨一下,为什么官本位文化对我们的社会造成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认识落后,关系紧张,安全低下,无法提高。
      第一,借当事人高礼的口,“那些本该监护着孩子们的领导,置没有求生本领的孩子们于不顾,放弃了自己监护的责任,他们这样做就是在杀人。他们能够抬腿跑,就是杀人行动的开始;跑出来了,就是杀人行动的完成。”这种观念在国内非常有市场,即所谓的汉朝就出现的连坐思想,是非常不科学的态度。照此类推,某地的党员犯错误,胡书记应该受审,谁让他是党的总书记呢?那些领导可能与学生有那么一点教育联系,但和逃生是两码事,不能故意混淆。
      第二,领导应该组织逃生?不可能,留下来死路一条。室内火灾不同于森林火灾(野外火灾),后者发展基本是线性可以预期的,前者发展是非线性的,超过一定的强度,任何可燃物都可以点燃,即所谓的“轰燃”(Flashover)状态,火场内没有人能够幸免。那些受伤者,大部分不是身陷火场的人,而是在逃生过程造成的,因为火场达到了轰燃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火场中最好的可能性是杨柳,因为倒地比较早(鼻孔低),有可能避开有毒的烟气,但全身三度烧伤85%,能够活下来已经是很幸运了。由于燃料的原因和供氧的原因,火灾发展非常迅速,没有组织逃生的可能性。其次,火场之中的人不了解情况(只缘身在此山中),万一指错了逃生方向,有罪还是无罪?正确的逃生态度是,逃一个是一个。
      第三,小唐健逃生有罪?大唐健悲恸虚伪?想当然尔。另外,厕所不是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而设立的避难所(Area Of Refugee), 所以况丽能够从厕所逃生是她的幸运,不必对他人负责。逃生常识有一条,开门以前摸一摸门把手,如果很热,就不能开门。否则门一开,烟一进,当场毙命。德国杜塞尔多夫机场大火,有不熟悉地形的旅客把电梯停在了火场附近,也就几秒钟,两条人命没有了。张华堂是从男厕所逃生的,却没有判刑,歧视女性?厕所门外的牺牲者,是她造成的么?进了厕所就一定可以逃生了么?如果况丽是一个人霸占了法律规定的避难所,影响了他人的逃生,有罪。
      第四,方天录因为官高且逃生而判刑,也是莫须有的事情。火场逃生者,因为心理震撼,有可能做出不合常规的事情,我们应当谅解,因为他们是受害者,不是害人者。对于一个心智一时受损的人,要求无私不是太苛刻了吗?
      第五,赵兰秀的犯罪理由也是非常模糊。她应该说组织逃生出力的,符合众人的期望。但因为官高,而且有个非常令人遐想的“让领导先走”令她深受囹圄,笔者不怀疑她可能说过此话,但对她在某一时刻说的这句话表示怀疑。火灾发生之前和之后说的话,对结果的影响很大,而没有人能够证明她是在火灾发生之后说的这句话,所以笔者不赞同对她的判决。
      第六,其他还有一些相关的责任人受审并判刑,笔者也不赞同。重大事故的责任不止一点,而我们只关注直接责任人,放过了系统改进的可能和机会,这是我们需要反思的。美国1942年椰林(Coconut Grove)俱乐部大火(死492人)的直接肇事者是一年轻跑堂,他点蜡烛时火灾失控,经过全面的调查,被判无罪。1902年伊洛魁人剧场大火(死602人),也有看门人随众人逃生而没有开门,最后也没有判刑。重要的是调查原因,吸取教训,判刑不能够解决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第七,很多人拿克拉玛依火灾与泰坦尼克沉没相比,来证明国人缺乏保护妇孺的君子风度,非常得不妥。前者是紧急状态,只有几秒到几分钟的逃生时间,人人的命运未知,所以不可能有所谓的君子风度出现。后者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来看清形势,对时局的把握有助于稳定情绪,审慎决策,这是与火场行为有本质性区别的。
      2003年,美国罗德岛州Station夜总会发生大火,损失100人。几周之后,美国逃生专家 Jack Pauls博士在马里兰大学消防工程系作报告时播放了一段当时当地电视台摄像机撤出室内时边走边拍的逃生场面,当时摄像机是随着人流往外走的。这是一段珍贵的逃生镜头,对于逃生理论教学有重要意义。最近经过4年多的诉讼,电视台被迫同意赔偿3500万美元作为影响几秒钟逃生时间的补偿,证据就是那段广为流传的录像。美国法律很不愿对火场责任人判刑,因为需要的证据和费用太大,对于补偿受害者不利,划不来。而火场责任一定是要深究的,因为这是经济问题。克拉玛依大火的处理就是把经济问题变成了刑事问题,所以有很多细节都放过了。
      中国历来有一种传统文化,“不患寡,而患不均”。而这篇博文对待克拉玛依大火的态度是“不患全死,而患有人逃生”,这是什么样的逃生态度?逃生本来是一件非常个人的事情,以人为本,就是要重视生命。中国历来提倡集体主义,把正常的逃生当作犯罪,这是非常有害的态度。大兴安岭大火,就曾经发生过组织不熟悉火灾的人去灭火,损失惨重的教训。不提倡“火场逃生无罪”的态度,以人为本的观念很难落实。国内发生的大灾大难太多了,多死一个无所谓?要知道,我们以前提倡的是以集体为本的态度(参见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事,火场小英雄赖宁的故事),现在在社会思想中还有非常大的影响。鼓吹少年英雄的人往往不愿意自己的儿女当英雄,不是很矛盾么?这不是一种科学的逃生态度,不符合社会发展潮流。
      笔者读陈耀文的博客,常常想作者写作的本意是什么?声张正义?要求重审?声讨官僚?但他的作法是和他的本意相违背的。在“严惩责任人”的民意中,本来应该吸取的教训被忽视了。而且对官员的声讨,客观上造成了对有关机构的很大压力,有关机构会不顾一切地阻止公开真相的。陈耀文也谈到,辽宁阜新官员对记者极为戒备,唯恐有人了解真相,这就是克拉玛依大火之后错误的民意造成的深远影响。因为对当事人的敌视态度,后果是无法得到火灾的详细信息。只有放弃严惩当事人的想法,才有可能把事实真相搞清楚。其他火灾如大连飞机纵火,洛阳商厦大火,湖南衡阳大火,无一不是遮遮掩掩,缺乏详情。在处处敏感的禁忌下,大事化了,全国人民丧失了一次又一次的接受科普教育的机会,这是作者写作的本意么?民众希望得到赔偿,就需要有知情权,而对当事人的声讨和判刑,是达不到了解真相的目的的。
      人性啊,太人性。我们的社会是因为了解人性而苛刻,还是因为不了解人性而无知?这是一个文化问题,西方对此早有深刻的研究。官本位和集体主义的文化,给我们民族带来了很多的幸与不幸,现在是需要反思的时候了。
      弄斧者曰:
      火场迅猛易恐慌,
      逃生无罪需宽容。
      调查火因辨责任,
      避开刑事为教训。

      这篇东西几乎彻底否定了我发出克拉玛依火灾事故那些文字和图片的意义,态度十分真切。尽管文字里的观点和立场很多我不能认同,但对于作者的科学态度和思考方式,我还是在心里表示深深的敬意。
      为了使“班门弄斧”先生的研究更有针对性,我请我的朋友Ruth根据我的回忆和图片上的信息为我制作克拉玛依友谊馆的三维效果图。其间,Ruth去了澳洲,但一直惦记着我的嘱托,频繁的网上交流里,Ruth不厌其烦地按照我的意见反复修改,终于,在5月初,我将制作完成的效果图发给“班门弄斧”先生,几天后的2008年5月12日 10:52:29,也就是汶川大地震的当天上午,我收到了他依据三维效果图写成的文字。

友谊馆逃生特色


作者:班门弄斧 05-11-08

      感谢陈耀文专门请朋友根据他的资料和回忆制作了克拉玛依友谊馆的三维效果图。虽然还是缺乏门宽度(代表逃生容量)的数据,还是可以判断火场大量人员损失的原因的。



图1. 友谊馆效果透视图之一


      图1中,大门1~8为外侧保暖墙的出入口,1~3号除正常的双扇玻璃门外,外侧还加装了上下开合的电动卷帘门(这肯定不是原来的设计,何时改装有待深究,这是违反逃生原则的)。4、5、7、8号门内侧是双扇木制门,外侧加装了左右开合的铁栅栏(这也是额外添加的防盗门,违反逃生原则的)。事故当天,只有3号门是正常打开的,其余全部锁上了。火灾发生后不久,发生电源短路跳闸,3号门的卷闸失控,随重力下落,在人力的支撑下没有完全封闭。同时,外墙所有窗户均加装了防盗护栏。内层围墙上,A~F为剧场太平门,均采用由外开式双木门(这是符合逃生原理的)。事故当天,C、D两个门从外侧以挂锁锁死(毫无理由地违反了逃生原则)。

图1--1. 友谊馆效果透视图之二
 

    另外,图1--1中标示的甲、乙两处,是为分隔前厅与两侧回廊特意加装的横开式钢制栅栏(额外添加了逃生难度),事故当天,乙门也是锁死的(1/3的逃生容量没有用上)。
根据上述火灾当时大门的开放情况,笔者绘制了平面逃生图,来具体分析某些人的逃生经过。



图2. 克火逃生线路图


      根据多方面伤亡情况的描述,特别是陈耀文《迟到的报道》中的逃生描写,来自新疆自治区教委验收团的领导虽然行动比较早一点,但他们不幸采用了原路返回的逃生策略,具体路线如蓝色虚线所示。在他们达到C/F门附近时,其他学生开始逃生,人流汇集在甬道上,形成拥塞,导致流动速度减小。也就是说,那些领导比学生早行动最多约30秒钟,领导的行动并没有占“让领导先走”(如果当时确实发生的话)的光。这些领导的伤亡率100%,就是因为采取了错误的逃生路线。
      克拉玛依官员因为地形熟,所以可以从E门出去,直接经回廊到前厅(绿色实线所示),避免了在A/B门附近的拥塞,节省了3~5分钟时间,所以他们虽然靠近火场、有人烧伤(小唐健),但因为避免了A/B门,等于旁路了A/B门附近的排队拥塞,所以可以逃生。
那些老师和学生大部分都是原路返回,造成局部逃生容量不足。从A/B门逃生的人,必须经过两个瓶颈(A/B门和3号大门),拥塞过程浪费了宝贵的逃生时间,这是很令人惋惜的。笔者可以指出的是,火场逃生过程最大的失误是没有人指导大家从已有的4个逃生门均匀分散逃生。大家都按原路返回,所以有局部容量不足的问题。
      仔细研究友谊馆平面图,发现其逃生设计原理是不符合美国逃生规定的,但应该是符合俄国逃生规定的(俄国寒冷,所以用保暖墙把所有建筑都包括起来,以减少能量的损失)。不幸的是,有不熟悉逃生原理的人对建筑进行了大量的改动,造成了友谊馆逃生风险的增加,这些改动包括:
      1. 加装甲乙两道铰链门是毫无道理的,徒然增加逃生的困难;
      2. 虽然6个逃生门符合规定(宽度和向往开),但真正的逃生门是保温墙上的大门。对此,正门加装卷帘门,侧门加装防盗门,是违反逃生规定的;由于保温墙的封闭性,1~8号门也是太平门,必须向外开。
      3. 使用电动卷帘门而没有配备备用电源,实际上这是极为危险的做法,几乎没有全身而退的可能。
      4. 座椅采用软座垫,虽然舒服,但增加了燃料,增加了火灾失控的危险。这是当初改造设计时没有考虑到的危险情况。
      以上是建筑固有的危险,当时还有一些管理上的危险,如:
      1. 1/2/4/5/6/7/8全部上锁,这是意外,也是缺乏逃生常识所致;
      2. C/D门上锁,并乙门封闭,造成逃生容量减少1/3;
      3. 光柱灯曾经失火,应当禁用或换用;
      还有一点特殊的情况是,只有3号门开放,而其位置最高,所以烟气都往那里汇集,所以当时最危险的地方就是通向安全的地方,这是很可怕的安排。很多人就是没有注意到烟气的危险,而被烟气放倒的。如不是惊慌失措,保持在回廊有空气供应的地方,应该是可以逃生的。
      总之,这里关于逃生的假设:内围门用来逃生,外围门用来防盗,是不成立的。两道门都必须拥有足够的逃生容量。两道门直接没有封闭,烟气蔓延造成内外围墙之间的逃生通道不够安全,逃生过程有烟气的困扰。

      弄斧者曰:
      平面分布析过程,
      火场逃生有规律。
      原路返回有拥塞,
      就近逃生远亦近。



图3. 友谊馆坡度分布,背景是锁上的C门。软座椅是有毒烟气的主要燃料来源。



图4. 友谊馆室内分布,背景是A门。



图5. 友谊馆正面外观图,从左至右为1/2/3号门。



图6. 最有争议的3号门残景。



图7. 前厅(右侧为3号门)



图8.作为主要逃生通道的回廊,前景为甲门(铰链门),背景左侧为厕所。因为没有什么燃料,如果窗户打破,保持供气,这里比前厅安全。



图9. D门与5号门在事发时是锁上的。



图10.友谊馆南侧3、4号门之间的一扇窗户。友谊馆所有窗户均加装铁条为防盗,增加了逃生的困境。



图11.友谊馆北侧8号门外面的景象。这个门里面就是两个卫生间。麻花状的防盗门是造成损失的重要原因。



图12. 友谊馆北侧的舞台大门(6号门)。这个门是供舞台道具等器材出入用途,当天也是锁死的。



图13. 造成逃生困难的小锁。



图14. 造成火灾的舞台灯和幕布。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班门弄斧”是中国留学生,也有正经的汉子名字,但是,鉴于前阶段中国社会针对王千源同学以及范美忠老师的“道德审判”甚嚣尘上,也鉴于中国大陆多数人很难理性地探讨学术问题,鉴于大陆主流官方对范美忠亦采取不人道的对待方式,大陆媒体也在努力为舍己救人的老师们大唱赞歌,他暂时不愿意在这里公开自己的名字,也不同意我链接他的Blog。

      关于目前制作的友谊馆立体效果图,“班门弄斧”认为还有很多不足,许多信息不能支持他的研究。所以,我在此诚恳请求克拉玛依方面的有关熟悉友谊馆内部建筑细节的朋友,能够尽量帮助我还愿某些部位的细节,特别是3号门和A\B门之间的细节。参与了现场抢救的朋友,也能帮助回忆当时死亡人员集中的位置,因为这对我们今后的生活安全,具有很重要的科学意义,我在此,代“班门弄斧”先感谢大家了。